各區縣(自治縣)醫保局、財政局、稅務局,兩江新區社會保障局、財政局、稅務局,重慶高新區政務服務和社會事務中心,財政局,稅務局,萬盛經開區人力社保局、財政局、稅務局,有關單位:
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印發降低杜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》( 國辦發〔2019〕13號)、市政府辦公廳《關于印發重慶市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》(渝府辦發〔2019〕50號),現就做好2020年度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等有關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 關于2020年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核定標準適用平均工資問題
(一)我市2020年度醫療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上下限核定(不含補繳歷年社會保險費) 工作中使用的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為69819元/年(5819元/月)。
(二)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參保職工2020年度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457元、下限為3492元。
二、 關于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補繳基數問題
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域鎮職工醫療保險或已參保單位漏報、瞞報參保人員及繳費工資。按照市人力社保局《關于補繳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費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渝人社發〔2013〕35號〉規定申請補繳2019年12月前歷年醫保費的,繼續使用2017年全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73272元(6106元/月)核定其補繳基數上、下月繳費基數上跟為18318元,下限為3664元;申請補繳2020 年當年醫保費的,月繳費基數上限為17457 元、下限為3492 元。
三、 關于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平穩銜接問題
隨用人單位參加職工醫保的退休人員個人賬戶劃入基數保持不變,繼續按照2018 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1764 元(6814 元/月)的60% 執行,其中2018年12月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高于81764元(6814元/月)60%的,按照鎖定時點個人賬戶劃入基數執行。下一步國家出臺職工個人賬戶新政策后,按照國家新要求執行。
(此件公開發布)
重慶市醫療保障局
重慶市財政局
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
2020年11月19日
